时间:2021-06-16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上海证券报记者昨日获悉,《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目前已经完成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这是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行长邢毓静在28日举行的“金融支持保市场主体”系列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她说,在征求意见阶段,共收到政策咨询114条和修改建议143条,其中修改建议主要集中在投资产品范围、投资额度、账户开立、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 “跨境理财通”业务,是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和港澳投资者通过区内银行体系建立的闭环式资金管道,跨境投资对方银行销售的合格投资产品或理财产品。 今年5月初,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深圳市中心支行,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深圳监管局,证监会广东监管局、深圳监管局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北向通”投资产品范围包括,内地理财公司按照理财业务相关管理办法发行,并经发行人和内地代销银行评定为“一级”至“三级”风险的非保本净值化理财产品(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除外);经内地公募基金管理人和内地代销银行评定为“R1”至“R3”风险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南向通”业务可购买的投资产品由港澳金融管理部门规定。 同时,邢毓静介绍说,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积极先行先试,推动跨境人民币结算高水平的便利化试点,由最开始的前海蛇口自贸区拓展到深圳全市。试点企业单笔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办理时长已由最少1小时缩短到10分钟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