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1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影响千万保险销售人员的新规出炉。昨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落实保险公司主体责任 加强保险销售人员管理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下称两则通知),全面加强保险公司销售人员、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下称从业人员)管理,推动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下称保险机构)落实主体责任。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两则通知是在保险法及保险代理人、经纪人、公估人监管规定等法律法规框架下,在系统梳理从业人员监管政策基础上,紧抓保险机构管理责任这个关键点,紧扣从业人员管理过程链条中的主要环节,紧盯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清核中发现的问题,对保险机构主体责任进行条分细捋和明晰化,明确保险机构对从业人员从入职到离职的全流程、全环节管理要求和标准。 两则通知提出,支持行业推进销售人员和从业人员销售能力资质分级工作。保险公司应严格保险产品销售授权管理,区分销售能力资质实行差别授权,销售能力资质高的销售人员多授权、销售能力资质低的销售人员少授权。同时,要加强销售人员和从业人员失信惩戒,发现销售人员和从业人员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应严肃处理直至解除代理(劳动)合同,解除合同后两年内不得再次录用。 业内人士分析称,这意味着高资质销售人员在取得监管机构的资格许可后,可以将销售领域拓展到其他类别的金融产品,而不仅仅是保险产品。这实际上为高素质保险营销人员转型发展敞开了大门,也同时有助于更深层次挖掘和运用保险业多年积累的业务资源。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在发达保险市场,对从业人员进行分级管理、分类授权是通行做法。他们通过监管部门、行业组织、保险公司等主体,建立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从业人员销售能力分级管理体系。当前,我国保险业正在向高质量转型发展,消费者的保险需求更加多元化、复杂化,从业人员的能力水平必须与消费者的保险需求以及保险产品的复杂程度相适应,客观上要求对从业人员实行更加精细化的管理。 两则通知中还提出,将围绕保险公司落实对销售人员招录、培训、合规、稳定性、基础数据、风险管控等方面研究建立保险公司销售人员队伍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定期评价评级,对评级差的保险公司依法采取监管措施。 为落实保险机构对从业人员管理的主体责任,两则通知严格突出依法严格监管和严格处罚的要求,明确加强专项检查,对忽视从业人员管理主体责任、未按照要求建立管理制度、执业登记管理存在纰漏、执业过程管理流于形式、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所属从业人员出现重大失信行为产生恶劣影响的机构,依法严厉处罚和严肃责任追究。 |
上一篇:8月10家公司获IPO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