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9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原标题:《巩义森林公安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 映象网讯(记者 邱延波 通讯员 赵飞 文/图)2020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巩义市森林公安局深入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春季行动。2月25日,巩义市森林公安局在排查中侦破一起非法狩猎案件。 2月25日,巩义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赵飞带领治安队民警李京督、李晨龙、郑龙龙在排查线索过程中发现,巩义市涉村镇洪河村村民蔡某某在其所经营的“玉龙家常农家乐”饭店冰箱中存有野鸡死体6只。巩义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当即将店主蔡某某控制,并现场提取猎捕工具2套。经调查:2019年末至2020年初,巩义市涉村镇洪河村村民蔡某某伙同其配偶郑某某在巩义市涉村镇洪河村10组其自家责任田内采取放置铁夹、钢丝套的方法进行狩猎四次,共猎捕野鸡6只,并将其宰杀,准备食用。两名犯罪嫌疑人对其猎捕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嫌疑人蔡某某及郑某某的行为涉嫌非法狩猎罪。 目前,巩义市森林公安局已依法对两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巩义森林公安将认真贯彻《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精神、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野生动物猎捕及交易违法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