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9 点击:67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 原标题:《捕猎野生动物,重罚!荥阳法院开庭审理三起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案》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路治欧 ![]() 2月26日,荥阳法院通过“云庭”开庭审理三起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案件,该三起案件均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当庭进行宣判。三案四名被告人文某、吴某某、黄某某、陈某某以非法狩猎罪分别被判处罚金3000元、罚金3000元、罚金10000元、罚金20000元。 2019年5月份和8月份,该三起案件四名被告人文某、吴某某、黄某某、陈某某,使用弹弓、粘鸟网等捕猎工具,非法捕猎斑鸠等野生鸟类21只。其中,文某、吴某某用弹弓非法捕猎斑鸠1只,黄某某用粘鸟网非法捕猎斑鸠5只。斑鸠系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鸟类;陈某某用粘鸟网非法捕猎纵纹腹小鸮、灰喜鹊等鸟类共计15只,其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种4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7种11只。 ![]()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以上三案四名被告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捕猎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荥阳市人民法院立足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刑事犯罪,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惩处非法猎杀野生动物犯罪行为,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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