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6-21 点击: 次 来源:法治网 作者:白蓉 - 小 + 大
微信转账算不算借款? 法院:有聊天记录佐证必须还钱
法治网讯( 通讯员 白蓉)随着微信使用的普及,利用微信等网络转账的人也越来越多,微信证据也逐渐进入司法视野。发生纠纷时,转账记录及聊天记录能否作为证据使用,是大众较为关心的问题。近日,鄂托克旗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微信转账引发的借款纠纷。 王某与张某因住在同一个小区,通过微信相识并成为朋友。2017年初,张某因做生意急需用钱,提出向王某借款。王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钱借给张某。王某考虑到二人的朋友关系,就没有写借条。后王某多次通过电话及微信向张某追索借款,张某拒不归还。王某无奈之下只能起诉到法院。因没有签写借条,王某想到两人的微信转账记录及微信聊天记录可作为证据。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包含了被告自行提供的照片、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可以与原告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及转账记录相互印证,对原告主张的借款本金数额应予确认。 微信转账记录及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被采纳,必须在该证据中体现明确的借款人身份、借款事实及借款数额,缺一不可。法官建议,钱可以在网上微信转账,借条要当面给。日常生活中,亲朋好友之间发生经济往来时,注意君子协定也有必要,即俗语所说“亲兄弟,明算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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