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08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图片及正文来源: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 为进一步落实《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金融业发展措施》(通政发〔2021〕7号),支持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REITs基金)加快发展,全面提升新基建、园区开发、公共服务设施等投资建设领域金融服务功能,促进城市副中心优质基础设施资产良性循环,结合通州区实际,制定《通州区支持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在副中心“稳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支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鼓励公募REITs基金管理人在城市副中心落户发展”等措施。2020年以来,国家发改委、证监会、交易所等机构连续出台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即基础设施REITs)试点、审核、上市、交易等配套政策,不断为基础设施REITs实操完善各类规则。2021年6月,全国首批9只公募基础设施REITs正式上市交易,标志着我国基础设施REITs正式落地实施。城市副中心应积极借鉴国内外改革发展的最新成果,抢抓“十四五”时期城市建设快速崛起与金融供给侧改革持续深化的双重战略机遇,探索以REITs工具盘活千亿级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实现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良性循环,为降低政府债务风险、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拓宽百姓财富管理渠道、推动形成以市场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开辟新思路、探索新路径、实践新模式。 二、主要内容 本措施一共有十条,第一条主要是列明本措施的适用范围,第二条到第十条主要从发行支持、鼓励公募机构入驻、支持专业运营机构发展、办公场所运营补助、高端人才激励、搭建政企对接平台、支持中介结构发展、优化提升政务服务、个性化政策扶持等方面来促进通州区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发展。 通州区支持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落实《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金融业发展措施》(通政发〔2021〕7号,以下简称《措施》),支持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REITs基金)加快发展,全面提升新基建、园区开发、公共服务设施等投资建设领域金融服务功能,促进城市副中心优质基础设施资产良性循环,结合通州区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第一条 【适用范围】? 鼓励通州辖区内优质基础设施资产通过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形式开展资产证券化工作,对主导或参与基础设施REITs基金募集、运作过程的下列机构给予支持: (一)基础设施REITs基金原始权益人、公募基金管理人、上市推荐人、基础设施REITs资产受托运营管理机构、Pre-REITs相关机构、其他有资质募集、销售基础设施REITs基金的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资产管理机构; (二)为基础设施REITs基金提供信息、法律、财务、资产评估、估值定价等专业服务的各类中介机构。 第二条 【发行支持】? 鼓励通州辖区内基础设施项目产权方、运营方或该基础设施的原始权益人发行基础设施REITs基金,成功发行后对原始权益人、产权方或运营方之一,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补贴,对运营期分红按照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对列入《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内的项目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鼓励在驻通银行、证券等营业场所开设募集资金账户并将资金投资于城市副中心企业和项目建设,对募集资金70%以上用于副中心发展的,再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 第三条 【鼓励公募机构入驻】? 支持内外资优质公募REITs基金管理人、上市推荐人、公募证券基金销售机构入驻通州区,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持牌公募基金管理人、证券公司、基金销售机构可在享受《措施》等现有政策基础上,一次性给予实缴注册资本1%、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鼓励在通州区设立公募基金子公司并开展基础设施REITs业务,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公募基金子公司,给予200万元补助。 第四条 【支持专业运营机构发展】? 鼓励央市属国有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在通州区设立基础设施专业运营机构,加快集聚和培育一批行业领先、辐射京津冀的基础设施REITs专业运营管理龙头企业。对在通州区设立的运营管理机构,给予管理资产规模0.5%、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年按其实现区本级经济贡献的70%予以扶持。 第五条 【办公场所运营补助】? 支持基础设施REITs全产业链集聚发展,根据企业综合贡献、行业影响力等指标,对注册于通州区的从事基础设施REITs产业的持牌金融机构、专业运营机构、专业服务企业,按照现行政策给予租、购、自建房补助: (一)在副中心购买或自建办公用房的,办理产权登记后,按150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金额3000万元,分三年按40%、40%、20%支付。 (二)在副中心租用自用办公用房的企业,给予补助,原则上每年补助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补助金额不超过实际房租费用的50%,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 (三)购买或租赁办公用房的,按每平方米300元标准、不超过实际装修费用或500万元给予装修补贴。 (四)对重点机构,可在其筹建期间无偿为其提供不超过1年的一定面积的临时性办公场所,不足1年的以实际筹建期为准。 第六条 【高端人才激励】? 健全高端人才引进服务机制,在人才落户、子女入学、家属就业、医疗康养、薪酬激励等方面为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REITs专业人才给予最优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技术人才及高级技能人才,结合其贡献程度,给予一次性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第七条 【搭建政企对接平台】? 设立北京城市副中心优质基础设施资产可交易项目资源库,搭建原始权益人、基金管理人与专业机构投资者的对接平台,加大优质基础设施REITs产品推介力度,支持专业机构投资者及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年金等基金参与城市副中心基础设施REITs产品的战略配售和投资,鼓励合格境外投资者通过QFII、RQFII等通道参与基础设施REITs产品投资,鼓励有资质的驻区证券、银行、资产管理机构和财富管理机构代理销售基础设施REITs产品。 第八条 【支持中介机构发展】? 加强辖区内法律、会计、税务、智库等基础设施REITs中介机构培育和发展,支持中介机构做大做强,为京津冀区域内基础设施REITs提供全流程专业化服务。鼓励中介机构为通州区引入基础设施REITs特色资管机构,按照所引进机构形成的年度区域经济贡献的2%、单个年度不超500万元给予资金奖励。 第九条 【优化提升政务服务】 建立通州区基础设施REITs发展协调推进机制,开展存量基础设施项目梳理工作。建立项目申报发行绿色通道,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相关瓶颈问题,完善国资、财税、能源、规划土地、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等领域配套支持措施。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率先落实国家及市级层面出台的各项基础设施REITs支持政策,积极争取创新性试点在通州区先行先试。 第十条 【个性化政策扶持】? 对在基础设施REITs基金发展领域有特殊贡献和重要意义的企业,建立定制化服务包机制,结合企业个性化政策需求,可采取“一企一策”方式扶持。 本措施由通州区金融服务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实施。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及北京市重大政策变动,上述政策将相应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