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0-12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实现授权监管相结合,切实增强省属监管企业活力 为进一步加大授权放权力度,切实增强省属监管企业活力,《湖南省国资委分类授权放权清单(2021年版)》(以下简称《清单》)9月23日印发,授权放权事项共四大类39项。随着《清单》的出台,标志着湖南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在分类改革探索上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制定分类授权放权清单是深入推进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由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依法确立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的具体要求,同时也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要内容。 《清单》结合省属监管企业的功能定位和主业、治理能力、管理水平等企业改革发展实际,分别针对各省属监管企业,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企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企业以及特定企业给予不同范围、不同程度的授权放权。 省国资委二级巡视员戴雪峰表示,随着授权分权的持续推进,省国资委将转变职能,改进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此外,省国资委还将建立授权放权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评估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采取扩大、调整或收回等措施动态调整授权放权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