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7-13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湖南衡阳市纪委监委8月14日通过官方网站通报了近年该市查处的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原衡阳市食药监局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违规调整干部问题。 通报介绍,2018年3月14日至24日,原衡阳市食药监局未经市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就擅自启动了第三批共62名科级干部调整工作,调整方案未经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拟任人选未征求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意见,个别干部在处分期内仍被列入了拟提拔人选,局稽查支队、石鼓分局、珠晖分局3个部门民主推荐环节均未开展个别谈话推荐。 当年3月24日,在上述程序均未到位的情况下,原衡阳市食药监局擅自宣布调整人选到岗到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两天后的3月26日,衡阳市委组织部明确要求原市食药监局停止第三批干部调整工作,时任局党组书记唐时明与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时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柯俭和时任局人事科科长陈海棠3人商量,决定向组织隐瞒其第三批干部已调整到位的真相,且在市委组织部对此进行调查了解时,仍向组织出具虚假情况说明,掩盖事实,欺瞒组织。 2018年12月25日,唐时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市纪委监委驻市工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褚启虎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9年8月2日,李柯俭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澎湃新闻查询发现,2018年年末的一份通报中,衡阳市纪委监委将上述情况定性为:原衡阳市食药监局为了在机构改革之前完成人事提拔调整工作,公然违反选人用人规定,在市委组织部没有审批同意、程序严重缺失的情况下,违规提拔调整了62名干部并宣布到岗到位,造成了严重后果,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当时,李柯俭被指对干部选任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柯俭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另据三湘风纪2019年5月消息:原衡阳市食药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柯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衡阳市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衡阳市雁峰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官方配发的简历显示,2018年12月后他已不再担任原衡阳市食药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除上述情况外,2019年8月14日,衡阳市纪委监委还通报了祁东县公安局永昌派出所不正确履行职责、弄虚作假问题。 通报介绍,2015年12月16、17日,祁东县某酒吧发生了寻衅滋事事件,永昌派出所仅例行了出警程序,没有对受害人进行伤情鉴定,没有作为刑事案件予以立案,导致该事件没有得到及时处理。2016年1月,为迎接年终法制检查,解决该所存在的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倒挂现象,该所民警邹小冲将该报警案件转增为行政案件,并制作了虚假询问笔录、调解协议书。直至衡阳市公安局在2017年9月21日要求对涉黑犯罪问题线索进行排查时,永昌派出所才将该案作为刑事案件立案。 2019年1月16日,邹小冲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副所长李苗苗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