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7-08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大人领着小孩横穿马路。 近日,市交警部门组织民警在一些行人横穿马路问题比较突出的路段进行劝导,倡导文明安全出行。8月16日下午,记者在中山区南山路昆明街路口,利用一个半小时观察,发现大多数行人都能按照信号灯走斑马线,而有一部分人为了抢时间在车流中斜穿马路“走捷径”。 南山路昆明街位于劳动公园附近的大都会门口,那里车流不是很大但行人相对较多,华昌街昆明街至南山路昆明街是一段下坡路,中间有529、403公交站点,就是在这段不足100米的下坡路上,通过一个半小时的观察,记者发现有近20余人斜穿马路,其中有腿脚不便的老人、大人领着小孩和一些拎包的行人。 记者在现场看到,信号灯的变化通行周期最长30秒,就是这么短的时间,一些行人都不愿意等,而是在车流中用生命抢时间。为躲闪急驰而来的车辆,一些斜穿马路的行人在车流中左窜右跳、前倾后仰,看得真是胆战心惊,甚至有人还站在公交车前探头看有没有车辆驶来,以备趁机斜穿马路。 当前,市公安局正在开展全警上路管交通,组织民警对行人斜穿马路不良行为进行劝导。在现场,记者看到有两名交警在路口执勤,即使这样,仍然有一些行人不听劝导,而是躲避交警斜穿马路,甚至在交警劝导时还露出极为不高兴的样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文/图 大连晚报记者 安文元 通讯员 幸天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