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6-04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关注@新浪证券、微信关注新浪券商基金、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维权、访问新浪财经客户端、新浪财经首页都能找到我们! 6月2日中信国安(维权)(000839)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这意味着受损的相关股民现在可以依法提起索赔。(中信国安维权入口) 新浪股民维权平台律师,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张志旺律师认为,自2010年2月6日至2020年5月17日期间买入中信国安,且在2020年5月18日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而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索赔。已经接受众多投资者委托的张志旺律师正准备相关诉讼资料,并继续接受后续投资者的委托。 2020 年 5 月 18 日中信国安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5 月 18 日、5 月 1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为此中信国安按规定在2020年5月20日发布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该公告称“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但中信国安在发布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被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在2021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其中提及中信国安公司2020年度发生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更正原因是中信国安公司披露的2009 年至2015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值得注意的是,对中信国安2009年至2015年的财报,审计机构均出具了标准的审计报告。其中2009-2011年中信国安的年报审计机构为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2012-2019年年报审计机构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4月30日中信国安发布《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新的审计机构。对中信国安年报连续多年的虚假记载情形,审计机构均没发现,是否尽到了勤勉尽责,有待查明。 股民提起索赔诉讼的,可以主张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和利息损失。 (本文由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张志旺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张志旺律师,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硕士,宁波优秀律师,被列入民商事领域骨干型名优律师培育对象,多年来代表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从事维权业务并有出色业绩,已经为投资者挽回数千万元损失) 牛市来了?如何快速上车,金牌投顾服务免费送>>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责任编辑:陈诗莹 |